4月28日上午,吉林省政府召開本輪疫情防控工作第50場新聞發布會,介紹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進展。
會上介紹,吉林省藥監局前期進行了調研摸底,針對具體問題,采取以下三種方式解決注冊許可證超期問題。
一、延長注冊生產許可期限。對疫情封控期間,吉林省藥監局審批的藥品醫療器械許可證、注冊證(含藥品生產許可證,醫療機構配置制劑許可證;藥品批發、零售連鎖總部藥品經營許可證,藥品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證,第二類、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;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;醫療機構制劑注冊證)到期未能及時申請重發、換發、延續注冊申報、再注冊申報的,其證書有效期順延至疫情解除后60日,企業應在疫情解除后30日內提出申請。
二、延長登記事項變更申報期限。對疫情封控期間,吉林省藥監局審批的“兩品一械”許可證、注冊證等相關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,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30日內辦理。
三、延長化妝品許可使用期限。在疫情防控期間,化妝品生產許可因檢驗報告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超過規定期限等原因導致無法變更或延續的,可延期使用至疫情管控解除后60日。企業應在延期屆滿前補充提交有效檢驗報告和健康證明等材料。
關鍵詞: 吉林省藥監局
責任編輯:Rex_01












